【壓縮機網】空壓機企業通過直銷與中間商相結合的靈活銷售模式,有效推廣節能服務項目及節能相關標準化產品,旨在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實現共贏……
當前,在空壓機行業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品牌林立、產能過剩與增量市場空間受限已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價格戰此起彼伏,導致諸多領域整機產品銷售利潤率跌至谷底,很多空壓機企業尋求轉型突破,紛紛將目光投向節能技術推廣服務領域。這不僅為企業開辟了新的利潤增長點,也為工業制造企業提供了定制化的空壓系統整體節能解決方案及壓縮空氣能源托管服務模式,涵蓋了從高科技節能產品供應到全方位節能服務咨詢的全鏈條支持。鋼鐵、造船、紡織、電解鋁、輪胎、機械加工、制藥、化纖等行業,作為能耗大戶,自然成為了這一轉型浪潮中的主要受益者和服務對象。
空壓機企業通過直銷與中間商相結合的靈活銷售模式,有效推廣節能服務項目及節能相關標準化產品,旨在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實現共贏。EMC作為一種創新的商業模式,其核心在于以客戶節能降耗為目標,通過技術改造、能源效率提升等手段,從節能效益中獲取合理回報。具體而言,EMC模式包括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量保證型及能源托管型三種主要類型,每種類型均蘊含著不同的服務內容與風險。
在能源托管型模式下,企業不僅負責前期的節能診斷、方案設計、軟硬件生產與交付、安裝調試及驗收質保等一體化服務,更在空壓站技改建設完成后,承擔起長期的運維管理及能耗優化職責。這種深度介入與長期合作,雖然能顯著提升銷售毛利潤,并確保營業收入的持續穩定,但同時也對企業的技術實力、管理能力、資金運作及風險應對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空壓機合同能源管理在展現出巨大發展潛力與市場空間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伴隨著一系列復雜而多變的風險因素。本文將深入剖析空壓機合同能源管理中的關鍵風險點,從項目評估、合同簽訂、實施執行到后期運維等多個維度,探討企業如何在享受節能服務帶來的紅利時,有效識別、評估并控制潛在風險,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與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一、客戶過于集中風險
上規模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尤其是適合進行能源托管的項目,其特征之一就是:規模大、數量少。在發展前期,如果企業對主要客戶的銷售出現較大幅度下降,將對企業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應對措施:企業需拓展銷售渠道,逐漸開發新的客戶,降低客戶集中度。
二、政策法規風險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客戶多為能耗水平較高的企業,項目整體實施周期較長,若國內能源政策和法規發生重大變化,項目可能因此終止。此外,由于能源政策調整、工業結構調整等因素,導致客戶的能耗結構、能源價格發生重大變化,會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收益產生較大的影響。
應對措施:了解行業動態以及企業調整狀態,對那些關停或限制類的企業做到清晰明確,在銷售過程中避免由政策變化影響導致的項目風險。
三、稅收優惠風險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規定,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規定,企業取得的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免征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北京等省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2]71號)規定,自2012年9月起企業取得的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免征增值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00號)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的軟件產品,按17%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注意,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具有一定門檻,需同時滿足一些條件。比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且能夠單獨提供用能狀況診斷、節能項目設計、融資、改造(包括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驗收等)、運行管理、人員培訓等服務的專業化節能服務企業;節能服務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相關技術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 24915-2010)規定的技術要求;節能服務企業投資額不低于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總額的70%等。
一旦此類對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優惠政策取消,節能企業的盈利將受較大影響。
應對措施:企業需逐漸增大業務規模,增強自我盈利能力,降低稅收優惠政策變動對企業的影響。
四、技術進步及替代風險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為客戶進行節能改造,節能技術的有效性決定客戶能耗水平的改善,也決定了可獲取的節能效益。隨著節能技術的發展,不斷有先進節能技術替代舊技術,國家技術標準也在不斷修訂完善之中。如果不能及時跟進節能技術的發展,原有的節能技術就存在被替代的風險;如果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達不到預期效果,也會給企業的經營效益造成負面影響。
應對措施:加強與相關行業協會的溝通,參與制定產品鑒定標準,對齊統一的國家標準,增加行業門檻。同時密切對現有用能客戶進行跟蹤,及時總結經驗,并及時反饋到產品開發過程端。
五、資金運行風險
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屬于資金密集型業務,需要大量資金的投入才能實現不斷增長,因此資金的充裕將是保證企業實現快速增長的關鍵因素。隨著合同能源管理類項目的增多,將會給企業的資金使用造成較大的壓力。如果企業不能合理地控制項目的發展速度,及時籌措到需項目資金或不能有效執行合理的融資計劃,則企業可能出現資金短缺的風險。
應對措施:為了使節能服務項目資金風險因素降至最低,企業需在項目開發方面建立完善風險控制機制。對各方面進行客觀的風險預測,制定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以保證企業在項目實施上的資金充足。
六、行業需求不足風險
空壓機合同能源管理企業客戶所處行業主要包括冶金、化工、紡織、鋼鐵、水泥、玻璃等耗電量較高的行業,然而由于環境污染、產能過剩等問題,這些行業多屬于國家宏觀調控的重點行業。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嚴格控制此類行業的盲目擴張和重復建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迫使許多高耗能企業被迫關?;蚩s小產能。因此,企業下游客戶所涉及的領域面臨景氣度下降的壓力,可能會使企業業務面臨需求不足的風險。
應對措施:企業須時刻關注產業政策動向,積極與相關行業協會合作了解行業動態、企業調整狀態等,篩選盈利能力強的龍頭企業合作;加強營銷隊伍建設,提升營銷能力;拓展新的業務方向,應對需求不足帶來的潛在風險。
【壓縮機網】空壓機企業通過直銷與中間商相結合的靈活銷售模式,有效推廣節能服務項目及節能相關標準化產品,旨在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實現共贏……
當前,在空壓機行業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品牌林立、產能過剩與增量市場空間受限已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價格戰此起彼伏,導致諸多領域整機產品銷售利潤率跌至谷底,很多空壓機企業尋求轉型突破,紛紛將目光投向節能技術推廣服務領域。這不僅為企業開辟了新的利潤增長點,也為工業制造企業提供了定制化的空壓系統整體節能解決方案及壓縮空氣能源托管服務模式,涵蓋了從高科技節能產品供應到全方位節能服務咨詢的全鏈條支持。鋼鐵、造船、紡織、電解鋁、輪胎、機械加工、制藥、化纖等行業,作為能耗大戶,自然成為了這一轉型浪潮中的主要受益者和服務對象。
空壓機企業通過直銷與中間商相結合的靈活銷售模式,有效推廣節能服務項目及節能相關標準化產品,旨在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實現共贏。EMC作為一種創新的商業模式,其核心在于以客戶節能降耗為目標,通過技術改造、能源效率提升等手段,從節能效益中獲取合理回報。具體而言,EMC模式包括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量保證型及能源托管型三種主要類型,每種類型均蘊含著不同的服務內容與風險。
在能源托管型模式下,企業不僅負責前期的節能診斷、方案設計、軟硬件生產與交付、安裝調試及驗收質保等一體化服務,更在空壓站技改建設完成后,承擔起長期的運維管理及能耗優化職責。這種深度介入與長期合作,雖然能顯著提升銷售毛利潤,并確保營業收入的持續穩定,但同時也對企業的技術實力、管理能力、資金運作及風險應對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空壓機合同能源管理在展現出巨大發展潛力與市場空間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伴隨著一系列復雜而多變的風險因素。本文將深入剖析空壓機合同能源管理中的關鍵風險點,從項目評估、合同簽訂、實施執行到后期運維等多個維度,探討企業如何在享受節能服務帶來的紅利時,有效識別、評估并控制潛在風險,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與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一、客戶過于集中風險
上規模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尤其是適合進行能源托管的項目,其特征之一就是:規模大、數量少。在發展前期,如果企業對主要客戶的銷售出現較大幅度下降,將對企業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應對措施:企業需拓展銷售渠道,逐漸開發新的客戶,降低客戶集中度。
二、政策法規風險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客戶多為能耗水平較高的企業,項目整體實施周期較長,若國內能源政策和法規發生重大變化,項目可能因此終止。此外,由于能源政策調整、工業結構調整等因素,導致客戶的能耗結構、能源價格發生重大變化,會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收益產生較大的影響。
應對措施:了解行業動態以及企業調整狀態,對那些關停或限制類的企業做到清晰明確,在銷售過程中避免由政策變化影響導致的項目風險。
三、稅收優惠風險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規定,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規定,企業取得的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免征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北京等省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2]71號)規定,自2012年9月起企業取得的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免征增值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00號)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的軟件產品,按17%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注意,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具有一定門檻,需同時滿足一些條件。比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且能夠單獨提供用能狀況診斷、節能項目設計、融資、改造(包括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驗收等)、運行管理、人員培訓等服務的專業化節能服務企業;節能服務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相關技術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 24915-2010)規定的技術要求;節能服務企業投資額不低于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總額的70%等。
一旦此類對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優惠政策取消,節能企業的盈利將受較大影響。
應對措施:企業需逐漸增大業務規模,增強自我盈利能力,降低稅收優惠政策變動對企業的影響。
四、技術進步及替代風險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為客戶進行節能改造,節能技術的有效性決定客戶能耗水平的改善,也決定了可獲取的節能效益。隨著節能技術的發展,不斷有先進節能技術替代舊技術,國家技術標準也在不斷修訂完善之中。如果不能及時跟進節能技術的發展,原有的節能技術就存在被替代的風險;如果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達不到預期效果,也會給企業的經營效益造成負面影響。
應對措施:加強與相關行業協會的溝通,參與制定產品鑒定標準,對齊統一的國家標準,增加行業門檻。同時密切對現有用能客戶進行跟蹤,及時總結經驗,并及時反饋到產品開發過程端。
五、資金運行風險
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屬于資金密集型業務,需要大量資金的投入才能實現不斷增長,因此資金的充裕將是保證企業實現快速增長的關鍵因素。隨著合同能源管理類項目的增多,將會給企業的資金使用造成較大的壓力。如果企業不能合理地控制項目的發展速度,及時籌措到需項目資金或不能有效執行合理的融資計劃,則企業可能出現資金短缺的風險。
應對措施:為了使節能服務項目資金風險因素降至最低,企業需在項目開發方面建立完善風險控制機制。對各方面進行客觀的風險預測,制定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以保證企業在項目實施上的資金充足。
六、行業需求不足風險
空壓機合同能源管理企業客戶所處行業主要包括冶金、化工、紡織、鋼鐵、水泥、玻璃等耗電量較高的行業,然而由于環境污染、產能過剩等問題,這些行業多屬于國家宏觀調控的重點行業。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嚴格控制此類行業的盲目擴張和重復建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迫使許多高耗能企業被迫關?;蚩s小產能。因此,企業下游客戶所涉及的領域面臨景氣度下降的壓力,可能會使企業業務面臨需求不足的風險。
應對措施:企業須時刻關注產業政策動向,積極與相關行業協會合作了解行業動態、企業調整狀態等,篩選盈利能力強的龍頭企業合作;加強營銷隊伍建設,提升營銷能力;拓展新的業務方向,應對需求不足帶來的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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