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7年05月09日
所屬地區
江蘇
進展階段
環境評估
正文內容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家環保部頒布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在項目論證階段征詢與本項目相關的個人和部門對該項目的建設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意見,敬請廣大公眾積極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壓縮機網】一、建設項目概要
建設項目名稱: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項目
項目概要:本項目總投資88845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26880萬元,占總投資比例3.03%。達產后,年產9.86萬噸乙烯、13.5萬噸丙烯、35萬噸聚乙烯、35萬噸聚丙烯、7.962萬噸丁二烯、0.786萬噸丁烯-1、1.024萬噸MTBE、0.37萬噸C4-C6、1.17萬噸C6+、0.342萬噸氫氣、2.41萬噸解析氣、0.9萬噸聚乙烯蠟。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泰興市經濟開發區內。
二、環境影響環境評價結論要點
1、產業政策及規劃相容性分析
擬建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2年本)、《泰州市工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年本)》的允許類項目。另外,本項目已取得泰州市發改委出具的備案通知書(泰發改備[2017]4號)。因此本項目符合當前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
本項目為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擬在泰興經濟開發區設立的10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項目,符合《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環保廳等部門關于加強全省各級各類開發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07]115 號)、《關于加強蘇北地區新建化工項目管理的意見》(蘇政辦發[2007]122 號)等有關文件要求;項目建設符合泰興開發區的產業規劃、環保規劃和區域環評批復要求;項目建設符合《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的要求。
2、污染源達標情況
(1)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有生產污水、循環水場、回用水站產生的污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擬建項目廠區內建設完善的生產和生活廢水排水系統,各股生產廢水收集后與生活污水經擬建設的污水處理站處理、并經監測滿足接管標準后,統一排往泰興市濱江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至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尾水排入長江。
(2)廢氣
擬建項目各裝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組織廢氣主要為MTO裝置煙道氣、丁二烯裝置工藝廢氣、聚乙烯裝置、聚丙烯裝置、烷烴裂解爐煙氣等。安全閥起跳時的工藝廢氣、裝置緊急停車時的工藝廢氣排入本項目新建火炬系統。依據廢氣中污染物的物性及其濃度,對廢氣進行處理后,均實現達標排放。
(3)噪聲
本項目的噪聲源主要來自于壓縮機、風機和泵類等,噪聲源聲級范圍約80~100dB(A),廠方主要采取基礎減振、建筑物隔聲、合理布局、綠化隔離等途徑進行噪聲污染防治和控制。預測結果表明正常運營狀況下,各廠界噪聲仍可符合GB12348-2008的相應功能區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廢渣包括廢催化劑、廢干燥劑、廢水處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廠方擬分類收集,廢催化劑、廢干燥劑卸出后,首先在廠區內新建的固廢暫存庫儲存,最終廠家回收及堆放。其余的送至泰興市福昌固廢處理中心。污水處理裝置產生的污泥經脫水處理后,先在污泥間暫時存放,后用汽車送泰興市福昌固廢處理有限公司進行處理。一般固廢由環衛部門進行清運,以減量化和無害化。
3、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分析
本項目主要產品所采用的工藝技術較為成熟,其建設符合清潔生產要求,具有明顯的循環經濟特點。
4、總量控制
本項目屬于新建項目,其主要污染物為COD、氨氮、SO2、NOx、煙塵、VOCS以及工業固體廢物總量。
本項目各類固體廢物可得到有效處置,正常情況不會對外環境產生影響和危害。
5、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環境影響預測表明,廢水、廢氣、噪聲落實本報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固廢實現安全處置的情況下,本項目的建設不降低當地環境質量。
6、公眾參與結論
在本項目環評首次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反對意見;環評公眾參與調查顯示,被調查公眾對本項目建設持支持或有條件支持態度的較多,無人反對本項目建設,項目建設得到周邊公眾支持。
7、環境風險分析結論
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環境風險,主要為氫氣、一氧化碳、甲烷、乙烯、丙烷、丙烯、二甲醚、丁二烯、丁烷、丁烯、碳四、甲基叔丁基醚、甲醇、C6+汽油等工藝介質外泄,引起火災事故,嚴重時可能導致爆炸;罐區副產品MTBE、粗苯中的苯泄漏為最大可信事故。經預測最大可信事故發生后,在設定氣象條件下MTBE的擴散濃度不會達到半致死濃度;在采取相應風險防范及應急措施后,對周圍環境及敏感目標影響較小。經計算,本項目環境風險值小于化工行業可接受風險值。因此,在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并確保正常實施后,本項目環境風險水平可以接受。
總結論: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項目符合國家、地方現行產業政策、法律法規和環保準入條件等要求;項目位于泰州經濟開發區,符合開發區的總體發展規劃、環保規劃等相關規劃,選址合理可行;符合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要求;所在區域環境質量良好;擬采取的各項環保措施具備技術經濟可行性,可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對外環境不會產生不良影響,不會降低所在區域環境質量;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公眾對項目建設持較支持態度;滿足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具有一定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在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風險應急預案落實到位的前提下,項目的環境風險水平在可接受范圍內。綜上,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具備可行性。
三、公眾參與方式和期限
若您對本項目有什么意見和建議,可寄信或打電話、發傳真、發電子郵件提出個人、部門、單位的建議。如需進一步了解項目情況,請聯系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的聯系人。公示起止時間自發布之日起10日內。
四、具體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先生
電話:021-20306052
加入日期 | 2017年05月09日 | 所屬地區 | 江蘇 | 進展階段 | 環境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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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家環保部頒布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在項目論證階段征詢與本項目相關的個人和部門對該項目的建設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意見,敬請廣大公眾積極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壓縮機網】一、建設項目概要
建設項目名稱: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項目
項目概要:本項目總投資88845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26880萬元,占總投資比例3.03%。達產后,年產9.86萬噸乙烯、13.5萬噸丙烯、35萬噸聚乙烯、35萬噸聚丙烯、7.962萬噸丁二烯、0.786萬噸丁烯-1、1.024萬噸MTBE、0.37萬噸C4-C6、1.17萬噸C6+、0.342萬噸氫氣、2.41萬噸解析氣、0.9萬噸聚乙烯蠟。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泰興市經濟開發區內。
二、環境影響環境評價結論要點
1、產業政策及規劃相容性分析
擬建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2年本)、《泰州市工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年本)》的允許類項目。另外,本項目已取得泰州市發改委出具的備案通知書(泰發改備[2017]4號)。因此本項目符合當前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
本項目為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擬在泰興經濟開發區設立的10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項目,符合《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環保廳等部門關于加強全省各級各類開發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07]115 號)、《關于加強蘇北地區新建化工項目管理的意見》(蘇政辦發[2007]122 號)等有關文件要求;項目建設符合泰興開發區的產業規劃、環保規劃和區域環評批復要求;項目建設符合《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的要求。
2、污染源達標情況
(1)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有生產污水、循環水場、回用水站產生的污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擬建項目廠區內建設完善的生產和生活廢水排水系統,各股生產廢水收集后與生活污水經擬建設的污水處理站處理、并經監測滿足接管標準后,統一排往泰興市濱江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至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尾水排入長江。
(2)廢氣
擬建項目各裝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組織廢氣主要為MTO裝置煙道氣、丁二烯裝置工藝廢氣、聚乙烯裝置、聚丙烯裝置、烷烴裂解爐煙氣等。安全閥起跳時的工藝廢氣、裝置緊急停車時的工藝廢氣排入本項目新建火炬系統。依據廢氣中污染物的物性及其濃度,對廢氣進行處理后,均實現達標排放。
(3)噪聲
本項目的噪聲源主要來自于壓縮機、風機和泵類等,噪聲源聲級范圍約80~100dB(A),廠方主要采取基礎減振、建筑物隔聲、合理布局、綠化隔離等途徑進行噪聲污染防治和控制。預測結果表明正常運營狀況下,各廠界噪聲仍可符合GB12348-2008的相應功能區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廢渣包括廢催化劑、廢干燥劑、廢水處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廠方擬分類收集,廢催化劑、廢干燥劑卸出后,首先在廠區內新建的固廢暫存庫儲存,最終廠家回收及堆放。其余的送至泰興市福昌固廢處理中心。污水處理裝置產生的污泥經脫水處理后,先在污泥間暫時存放,后用汽車送泰興市福昌固廢處理有限公司進行處理。一般固廢由環衛部門進行清運,以減量化和無害化。
3、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分析
本項目主要產品所采用的工藝技術較為成熟,其建設符合清潔生產要求,具有明顯的循環經濟特點。
4、總量控制
本項目屬于新建項目,其主要污染物為COD、氨氮、SO2、NOx、煙塵、VOCS以及工業固體廢物總量。
本項目各類固體廢物可得到有效處置,正常情況不會對外環境產生影響和危害。
5、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環境影響預測表明,廢水、廢氣、噪聲落實本報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固廢實現安全處置的情況下,本項目的建設不降低當地環境質量。
6、公眾參與結論
在本項目環評首次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反對意見;環評公眾參與調查顯示,被調查公眾對本項目建設持支持或有條件支持態度的較多,無人反對本項目建設,項目建設得到周邊公眾支持。
7、環境風險分析結論
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環境風險,主要為氫氣、一氧化碳、甲烷、乙烯、丙烷、丙烯、二甲醚、丁二烯、丁烷、丁烯、碳四、甲基叔丁基醚、甲醇、C6+汽油等工藝介質外泄,引起火災事故,嚴重時可能導致爆炸;罐區副產品MTBE、粗苯中的苯泄漏為最大可信事故。經預測最大可信事故發生后,在設定氣象條件下MTBE的擴散濃度不會達到半致死濃度;在采取相應風險防范及應急措施后,對周圍環境及敏感目標影響較小。經計算,本項目環境風險值小于化工行業可接受風險值。因此,在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并確保正常實施后,本項目環境風險水平可以接受。
總結論: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項目符合國家、地方現行產業政策、法律法規和環保準入條件等要求;項目位于泰州經濟開發區,符合開發區的總體發展規劃、環保規劃等相關規劃,選址合理可行;符合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要求;所在區域環境質量良好;擬采取的各項環保措施具備技術經濟可行性,可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對外環境不會產生不良影響,不會降低所在區域環境質量;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公眾對項目建設持較支持態度;滿足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具有一定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在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風險應急預案落實到位的前提下,項目的環境風險水平在可接受范圍內。綜上,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具備可行性。
三、公眾參與方式和期限
若您對本項目有什么意見和建議,可寄信或打電話、發傳真、發電子郵件提出個人、部門、單位的建議。如需進一步了解項目情況,請聯系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的聯系人。公示起止時間自發布之日起10日內。
四、具體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先生
電話:021-2030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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