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慶陽市污泥處理工程位于西峰區東南約7km,位于慶陽市西峰區隴東學院以東、溫泉鄉北部,擬對慶陽市一區七縣污水處理廠的污泥進行集中處理,污泥處理工程的建設規模近期為180 t/d(80%含水率)(2012-2015年)、遠期為320 t/d(80%含水率)(2015-2025 年)。工程選用好氧發酵工藝處理污泥,工藝流程主要是:前處理—主發酵—后發酵—后處理—貯存,主體內容包括綜合處理車間(含混料車間、發酵車間、調理劑車間、篩分車間、成品車間)以及除臭系統,此外還包括廠區動力系統和控制監測儀表系統等配套設施。本工程屬于環保項目,工程總投資9145萬元。其中申請國債資金約7317萬元,占總投資的80%;地方配套資金約1828萬元,占總投資的20%。
二、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的概述
1、廢水污染源
項目廢水污染源主要為好氧發酵產生的濾液,產生量為106t/d,濾液中主要污染物為CODCr與BOD5,其中CODCr濃度取4000mg/L;BOD5濃度取2000mg/L。另外還有部分生活污水和鍋爐濁排水。
2、大氣污染源
項目大氣污染源主要為污泥好氧發酵微生物對有機質進行分解時產生的惡臭氣體,主要包括氨、硫化氫、醇醚類以及烷烴類氣體,此外還有采暖鍋爐產生的煙氣以及污泥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揚塵。
3、噪聲污染源
本工程營運期噪聲源主要分布在綜合生產車間內,噪聲設備主要有空壓機、前處理設備、翻堆設備、運輸車輛等,其源強值一般在70~85dB(A)之間,各生產設備均布置在封閉式輕鋼結構車間內。
4、固廢污染源
本工程固體廢物主要來源于生活垃圾以及燃煤鍋爐灰渣。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水污染治理措施
對于好氧發酵濾液,本環評要求建設方對發酵濾液進行集中收集并建設一套處理能力為120m3/d的兩級DTRO廢水處理系統對其進行處理,濾液經處理后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要求(COD≤500mg/L、BOD5≤300mg/L),最終排入廠區西側城東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對區域水環境無不利影響,處置措施可行。生活污染擬收集后直接排入廠區西側緊鄰的慶陽市城東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置。鍋爐濁排水產生量較小,擬直接用于廠區內的潑灑降塵。本工程總占地面積58905m2,近期用地35623m2,可以消納鍋爐產生的所有濁排水,處置措施可行。
2、廢氣污染治理措施
本工程采用生物濾池法進行除臭。擬在好氧發酵車間設置2套生物除臭系統對惡臭氣體進行處置,每套系統包含1座生物濾池、3臺離心風機(2用1備)、1根15m高排氣筒。經處理后的各項惡臭污染物排放濃度均小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二級標準限值,排放量小于小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最低排放筒高度排放量限值。對于鍋爐廢氣,本環評建議加裝一臺旋風除塵器。經旋風除塵器(除塵效率≥90%)除塵后通過25m高的煙囪排放大氣。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均低于《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二類區Ⅱ時段標準:煙塵≤200mg/m3、SO2≤900mg/m3。
3、噪聲污染治理措施
主要采取在設備選型上選用低噪聲設備,采用消聲、隔聲、個人防護和加強廠區綠化等措施。
4、固廢污染治理措施
本工程污泥經過好氧發酵工藝后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混合填埋泥質》(CJ/T249-2007)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園林綠化泥質》(CJ/T248-2007),可用于混合填埋和園林綠化。運營期所產生活垃圾可在近期同成品污泥一同運至慶陽市第二垃圾填埋場集中填埋處置,待遠期成品污泥用作園林綠化后,可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運至距項目區西側約3km的蘭州東路垃圾中轉站。鍋爐爐渣直接作為建筑材料外售,對外環境無不利影響。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慶陽市污泥處理工程的廠址選擇符合選址要求;污泥處理廠建設工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污泥處置工藝合理,成品污泥處置去向可行;按照工程可研報告和本次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要求,認真落實,強化環境管理,保障工程的各項環保措施資金到位,工程建成運行后將產生較大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在建設過程中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提高工程施工建設質量,確保各環保設施正常穩定運轉,妥善解決好征地補償問題,可把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降低到較低水平,慶陽市污泥處理工程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方式
現環評報告已完成,公眾在本公式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可通過信函、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出書面意見。公眾意見反饋與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1、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慶陽市供排水公司
通訊地址:慶陽市西峰區蘭州路14號
郵 編:745000
聯系人:麻建明
聯系電話:13519341708
2、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單位名稱:甘肅省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
通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兒灣路225#
郵 編:730020
聯系人:楊帆
聯系電話:0931-8682881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建設項目地點范圍內的公眾以及關心該項目建設的公眾均可對以下問題提出自己的意見及看法:項目建設地點現狀環境質量的看法;對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環境保護問題的看法;對該項目實施后最擔心的問題是什么;對環保措施對策有什么要求或建議;是否贊成該項目環評報告結論。
慶陽市供排水公司
甘肅省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慶陽市污泥處理工程位于西峰區東南約7km,位于慶陽市西峰區隴東學院以東、溫泉鄉北部,擬對慶陽市一區七縣污水處理廠的污泥進行集中處理,污泥處理工程的建設規模近期為180 t/d(80%含水率)(2012-2015年)、遠期為320 t/d(80%含水率)(2015-2025 年)。工程選用好氧發酵工藝處理污泥,工藝流程主要是:前處理—主發酵—后發酵—后處理—貯存,主體內容包括綜合處理車間(含混料車間、發酵車間、調理劑車間、篩分車間、成品車間)以及除臭系統,此外還包括廠區動力系統和控制監測儀表系統等配套設施。本工程屬于環保項目,工程總投資9145萬元。其中申請國債資金約7317萬元,占總投資的80%;地方配套資金約1828萬元,占總投資的20%。
二、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的概述
1、廢水污染源
項目廢水污染源主要為好氧發酵產生的濾液,產生量為106t/d,濾液中主要污染物為CODCr與BOD5,其中CODCr濃度取4000mg/L;BOD5濃度取2000mg/L。另外還有部分生活污水和鍋爐濁排水。
2、大氣污染源
項目大氣污染源主要為污泥好氧發酵微生物對有機質進行分解時產生的惡臭氣體,主要包括氨、硫化氫、醇醚類以及烷烴類氣體,此外還有采暖鍋爐產生的煙氣以及污泥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揚塵。
3、噪聲污染源
本工程營運期噪聲源主要分布在綜合生產車間內,噪聲設備主要有空壓機、前處理設備、翻堆設備、運輸車輛等,其源強值一般在70~85dB(A)之間,各生產設備均布置在封閉式輕鋼結構車間內。
4、固廢污染源
本工程固體廢物主要來源于生活垃圾以及燃煤鍋爐灰渣。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水污染治理措施
對于好氧發酵濾液,本環評要求建設方對發酵濾液進行集中收集并建設一套處理能力為120m3/d的兩級DTRO廢水處理系統對其進行處理,濾液經處理后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要求(COD≤500mg/L、BOD5≤300mg/L),最終排入廠區西側城東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對區域水環境無不利影響,處置措施可行。生活污染擬收集后直接排入廠區西側緊鄰的慶陽市城東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置。鍋爐濁排水產生量較小,擬直接用于廠區內的潑灑降塵。本工程總占地面積58905m2,近期用地35623m2,可以消納鍋爐產生的所有濁排水,處置措施可行。
2、廢氣污染治理措施
本工程采用生物濾池法進行除臭。擬在好氧發酵車間設置2套生物除臭系統對惡臭氣體進行處置,每套系統包含1座生物濾池、3臺離心風機(2用1備)、1根15m高排氣筒。經處理后的各項惡臭污染物排放濃度均小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二級標準限值,排放量小于小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最低排放筒高度排放量限值。對于鍋爐廢氣,本環評建議加裝一臺旋風除塵器。經旋風除塵器(除塵效率≥90%)除塵后通過25m高的煙囪排放大氣。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均低于《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二類區Ⅱ時段標準:煙塵≤200mg/m3、SO2≤900mg/m3。
3、噪聲污染治理措施
主要采取在設備選型上選用低噪聲設備,采用消聲、隔聲、個人防護和加強廠區綠化等措施。
4、固廢污染治理措施
本工程污泥經過好氧發酵工藝后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混合填埋泥質》(CJ/T249-2007)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園林綠化泥質》(CJ/T248-2007),可用于混合填埋和園林綠化。運營期所產生活垃圾可在近期同成品污泥一同運至慶陽市第二垃圾填埋場集中填埋處置,待遠期成品污泥用作園林綠化后,可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運至距項目區西側約3km的蘭州東路垃圾中轉站。鍋爐爐渣直接作為建筑材料外售,對外環境無不利影響。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慶陽市污泥處理工程的廠址選擇符合選址要求;污泥處理廠建設工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污泥處置工藝合理,成品污泥處置去向可行;按照工程可研報告和本次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要求,認真落實,強化環境管理,保障工程的各項環保措施資金到位,工程建成運行后將產生較大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在建設過程中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提高工程施工建設質量,確保各環保設施正常穩定運轉,妥善解決好征地補償問題,可把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降低到較低水平,慶陽市污泥處理工程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方式
現環評報告已完成,公眾在本公式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可通過信函、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出書面意見。公眾意見反饋與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1、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慶陽市供排水公司
通訊地址:慶陽市西峰區蘭州路14號
郵 編:745000
聯系人:麻建明
聯系電話:13519341708
2、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單位名稱:甘肅省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
通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兒灣路225#
郵 編:730020
聯系人:楊帆
聯系電話:0931-8682881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建設項目地點范圍內的公眾以及關心該項目建設的公眾均可對以下問題提出自己的意見及看法:項目建設地點現狀環境質量的看法;對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環境保護問題的看法;對該項目實施后最擔心的問題是什么;對環保措施對策有什么要求或建議;是否贊成該項目環評報告結論。
慶陽市供排水公司
甘肅省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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